关于组织申报江西师范大学第一届“明德教师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04 | 浏览次数: 263

校人字[2014] 6号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教师教育质量和教师队伍素质,提倡崇教之风,香港知名慈善家钟健国先生通过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和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先后在北京师范大学等中国大陆18所师范大学捐赠设立了“明德奖”师范教育奖励基金,下设“明德奖学金”和“明德教师奖”。我校为第二期受赠高校,今年正式启动“明德教师奖”的评选。为做好该项工作,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明德奖”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2]152号)和“明德奖”评审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我校2014年“明德教师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我校在职教师。(德教双馨;向从事师范教育的教师倾斜,向从事基础课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向工作在教学一线的普通中青年教师倾斜)
二、奖励名额和金额
明德教师奖每两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为一届。每届3个奖励名额。每个名额分别奖励人民币5万元整、金质奖章一枚。
三、 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
四、材料要求
1、《明德教师奖评审表》需以第三人称按“填表说明”要求填写,并双面打印装订。
2、德教师奖评审表》中“佐证材料”应提供材料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3、《明德教师奖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教师的业绩。教师的事迹用具体的事例介绍在教书育人、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学生能力的培养等方面的突出成绩。
4、候选人及学院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明德教师奖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如填写项目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申报人的评选资格。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
5、每位候选人根据明德教师奖申报和评选条件准备限时6分钟以内的现场汇报所用PPT。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申报程序为教师个人申报,各学院按照评奖条件进行推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严格程序,坚持条件,择优推荐。
请各学院人事秘书将本院候选教师《明德教师奖评审表》(一式15份;其中至少有2份表格粘贴2寸相同彩色免冠标准照)和现场汇报所用PPT,于310以前一并报(发)人事处师资科丁蕾。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
联 系 人:丁 蕾 康国卿
联系电话:88120185
附件:
1、《江西师范大学“明德奖”实施办法(试行)》
2、明德教师奖评审表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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