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确定指导老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31 | 浏览次数: 534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要求及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的经验,我院确立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指导制度,聘请有申报成功经验的老师当指导老师,并确定了相对应的指导关系。请申报者联系自己的指导老师,请指导老师提出修改意见。

相对应的指导关系挂在内网,请申报者入内网查看。

由于统计数据不完全,有些申报老师不在名单内,请根据自己的研究学科,自行联系在名单内的同学科的指导老师,并将情况通过OA告知谢中和(只需要说我选了谁当指导老师即可,这涉及到学校奖励的问题,请一定要告诉我)

建议指导方式:申报者将申报书电子稿通过OA发送给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提出修改意见——申报者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将完善稿电子稿再发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再行指导——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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