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新晋升(调入)人员

发布时间: 2014-03-31 | 浏览次数: 675

关于开展2013年新晋升(调入)人员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校人字[2014]11号
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对2013年以来部分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但尚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基本原则
1、向教学(科研)岗位倾斜。
2、岗职对应聘任。
3、空岗聘任。
二、聘任范围
2013年经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但尚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其中副主任医师、中学高级教师、小学特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因岗位职数限制暂不聘任)、2013年以来新来校工作且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但尚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2013年以来经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但尚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
此前因缺计算机考试或继续教育考试证书尚未聘任的教学科研岗副高级人员亦可此次申请聘任。
三、工作安排
1、3月31日-4月4日:个人申请
个人填写《江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以考代评人员填写《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并提交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继续教育证书(原件)。证书原件用信封装好,信封封面上写明单位和姓名及内装原件内容。(注:2013年参加过继续教育考试但未发证人员将由人事处统一提供成绩单)
另,根据省厅文件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只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不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1)年满50周岁以上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已经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
(3)已经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或现从事计算机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
(4)已经获得硕士学位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
(5)已经获得博士学位的。(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
(6)在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已经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
2、4月7日-4月8日:单位初审并同意
各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意见。
3、4月9日-4月11日:学校对各单位提交的《申请表》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至省厅有关部门进行聘任审核与备案工作。省厅审核通过后,学校下发聘任文并兑现相关福利待遇。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师资科。
联 系 人:丁 蕾 康国卿
联系电话:88120185
附件:
1、2013年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但尚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政法学院涉及的老师有张宏卿、郑双胜 邓庆平
2、《江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
3、《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以考代评人员填写)
 
人 事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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