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10 | 浏览次数: 622
>关于申报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第一批)的通知
>校社科字【2014】3号
>各有关单位:
>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 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面向全国公开招标。请各有关单位按照《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投标的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95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80万元。
>二、投标条件
>1、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首席专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首席专家投标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4、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三、投标要求
>1、投标者可根据《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招标课题研究方向》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体现问题意识和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抓住几个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2、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地调查,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实际应用价值,特别是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必须以真实可靠的数据案例为基础,努力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 3、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果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果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4、投标者可提出2名(含)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课题评审组织者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予以考虑。
>四、报送材料
>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9份( “附表样式”请夹在《投标申请书》原件中);以上材料电子文本请发至社科处黄鹤oa邮箱。申报时间: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14年5月6日前报送社科处办公室(由于该课题申报人数极少,为避免中转可能造成的时间差,请申报者于5月6日自行交到社科处黄鹤老师处)
>社科处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