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5-16 | 浏览次数: 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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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4年6月23日至7月4日(第十九周至第二十周)进行,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申请考试改革的课程除外)。考试改革课程应在第十八周考核完毕,由教学单位自行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前最近三个学期多次作为考试改革的课程,本学期默认为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无须再申报考试改革(此类课程已在附件一中注明)。此类课程本次考试如需改由教务处组织笔试,则请特别提出并在附件四备注栏中注明,否则一律作为学院自行组织考试课程。除此之外拟申请作为考试改革的课程,请于2014年5月27日之前向教务处申报(样表见附件三),否则一律以笔试作为考试方式。 2、学校鼓励进行教学改革,对以实践教学为主的课程,提倡考试改革,考试方式可以为随堂考试、论文、实践考核等方式。原则上各班级的专业课程考试科目不超过4门。 3、双专业双学位的课程(详见附件二)单独命题、单独考试。 4、请各学院认真核实本学院本学期开设课程并填写附件四和附件五,然后打印纸质稿并加盖公章,由教学副院长签名后在2014年5月27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5、监考是教学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各教学单位所有教工均有义务参加监考。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监考,教工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院院长批准,此类情况各单位须填写附件六于2014年5月27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备案。 6、2014年6月5日前提交试卷(A、B卷)及评分标准(含评分细则)。 7、2014年6月23日前提交平时成绩(考试成绩必须在2014年7月11日前全部提交完毕)。 8、2014年7月5日、6日、7日学校组织集体登分,如需提前登分,请将集体登分时间、地点报教务处教学信息科。 9、关于考试方式、试卷命题、补(缓)考、试卷分析与归档工作、成绩提交、考试纪律等与考试相关的问题,请参阅《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校发〔2008〕65号)。 附件: 一、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一览表 二、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双专业班级课程一览表 三、江西师范大学期末考试改革申请表 四、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清单 五、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开卷考试科目清单 六、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监考人员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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