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发布时间: 2014-05-19 | 浏览次数: 621
根据国家夫妻双方“单独”可以生育第二胎的政策精神,我院教工王翔提出生育第二胎的申请。现就王翔的婚姻、家庭及其相关情况进行如下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从2014年5月19日-26日。公示联系人:郭凌,手机:13576130966;吴小平,手机:13803501909,办公电话:88120515。
王翔系我院教师,其妻张瑛工作于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二人于2005年登记结婚,2007年生育第一胎(男孩);其妻张瑛父亲张叙仁、母亲张小兰,于1977年2月6日登记结婚,两人均属初婚,至今只生育一孩(张瑛),未再收养小孩。
特此公示。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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