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末考试监考安排及试卷规范的几点要求

发布时间: 2014-06-10 | 浏览次数: 642

 

各位教学院长和教学秘书
为保证期末考试正常进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并且为迎接教育部教学评估工作做好充分准备,现对期末监考事宜及试卷规范与质量强调以下要求:
一、         期末监考的几点要求
1、为保证期末考试监考人员名单的准确性,现将人事处发的最新在岗教职工名单转发到各教学单位,请将本单位参加期末监考的人员在“是否参加监考”栏中填上“是”,不参加的填上“否”,如有遗漏或错误,请添加并注明(详见附件一)。请各位教学干事于5月27日前将电子稿发给教务处卓少林即可;
2、各教学单位报送的监考老师人数不低于本单位在编在岗人数的60%,建议各单位建立教师监考制度,将期末监考工作常态化;
3、为保证公平,期末考试监考人员迟到及缺席现象,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以教学事故论处。请各教学单位及时提醒监考老师,做好应急预案;
4、本学期期末考试,我们将为每场考试准备好考生名单,请监考老师对照检查,非本考场考生不得入场;
5、监考老师应仔细检查每场考试答题卷数量,应考人数与答题卷数量应一致,如交卷后发现遗漏考生答题卷的现象,监考老师本人需到考务办找回。教务处将根据《教学工作规程》相关规定通报批评直至以教学事故论处。
二、         试卷命题与评阅的几点要求
1、试卷规范与质量(包括命题质量、阅卷和成绩评定质量、试卷分析质量、试题库、试卷归档等)是本科常态监控数据之一,如有不规范现象,将影响常态监控得分并在教务在线通报,请各教学单位重视;
2、为避免试卷的格式不一,大小不同,请各教学单位参照试卷模板的格式提交试卷;(见附件二)
3、每份试卷的总分应为100分,请仔细检查每题的分值,并注意题目序号是否正确;
4、每份试卷必须有一名教师试做,分管教学院长(或教研室主任)应对命制后的试卷进行认真审核、签字把关,特别注意试卷命题人、试做人、学院审核都必须签字;
5、试卷评阅过程中统一给正分,卷面折算分不能写在答题卷上,分题阅卷时评卷教师必须在原答题卷册封面上的相关栏目中签名;
6、所有评分或成绩涂改处均有经办人签名并加盖成绩校正章。一份试卷卷面判分涂改不得超过2处。
三、         试卷归档要求
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及时将期末考试答题卷按考试学期、班级、分课程装订成册,装订时的材料顺序和要求如下:
1、封面。答题卷封面由教务处统一印制,封面要求统一用黑色钢笔或水笔认真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2、原答题卷封面。
3、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统一用B5纸打印)。
4、试卷分析表(按教务在线统一格式打印)。
5、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应细化到采分点,要求具体说明各知识点或各解题步骤的分值。
6、空白试题卷(两份)。
7、答题卷试卷。所有答题卷按照学号顺序由小到大排列,做到无破损折页,卷面平整、字迹清楚,份数应与实际考试人数完全相符,不得缺漏。
扫一扫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