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唐鸣教授莅临政法学院讲学

发布时间: 2014-06-18 | 浏览次数: 410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唐鸣教授莅临政法学院讲学 

 

                     

    617下午,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唐鸣教授应邀莅临我院讲学,在政法学院名达楼3301报告厅举行了题为“关于探索不同情况下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几个问题”的学术报告。报告由政法学院院长彭隆辉主持,政法学院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共100余人到场聆听。

      唐教授从讲述何谓“探索不同情况下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的村民自治和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村民自治是两种不同的情况开始了本次讲座。唐教授根据村民自治的相关内容和理论依据解释了开展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是清远改革的经验总结。接着,唐教授从假设的逻辑推理出发,认为全面实行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会造成村委会数量上升以及管理成本的增加等一系列影响。最后,在“探索不同情况下如何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过程中,唐教授认为,要始终做到“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规范,以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为前进方向,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改革目标”三个要求。报告接近尾声,唐教授与在座师生进行了交流互动。唐教授对师生的积极踊跃的提问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整个学术讲座现场气氛良好。
      参加此次学术讲座的师生都纷纷表示受益匪浅。通过现场聆听唐教授的学术报告和与唐教授交流互动,大家对我国基层村民自治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更加广阔的研究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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