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大政法学院“三下乡”之“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再掀高潮-获《江西日报》官微报道
发布时间: 2014-07-15 | 浏览次数: 415
江西师大政法学院“三下乡”之“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再掀高潮
获《江西日报》官微报道
为积极响应@共青团中央官方微博的号召,引导广大学生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推动广大学生的思想共识,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暑假三下乡服务队来到了江西省进贤县,在当地再掀“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高潮。 此次三下乡活动,同学们热情高涨,激情四溢,队员们肩负着院领导的殷切希望和暑期社会实践的学习任务,全心全意投入到活动中。大家一方面积极学习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另一方面不畏酷暑,长途跋涉,两天时间里走访了当地多个村镇,采访当地居民以及他们寄宿的江西西山学校师生,用手中简单的工具记录了当地人们心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学们用手机拍摄并制作了“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视频,在互联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影响,受到大家一致好评,网友纷纷点赞,转发。该视频记录采访了江西省西山学校的师生、长山乡各个村镇当地农民、个体户、导游、企业安保人员等广泛社会个体,他们从自己所在的社会视角来阐述自己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和理解。其中,“富强是国家强大,人民富裕”、“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和谐就是社会的美好”、“自由就是不需要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等朴素的话语表达引起了当地百姓的深切共鸣。本次活动不但给予基层群众一个很好的平台来表达他们的心声,更以一种崭新的方式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充分体现了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的师生关注社会现实、勇于实践创新的探索精神! 据悉,政法学院于四月积极动员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之“十二词”内涵自述代言活动。在该次活动中,政法学院党委书记周利生、院长彭隆辉及全院师生踊跃参与到“价值观体”中,围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十二个词的内涵与意义进行积极思考和踊跃“代言”。同时,国教学院、文旅学院、地理学院、城建学院、商学院、数信学院等多个学院学生也积极加入。活动成效颇丰受到广泛好评,相关微博内容被@共青团中央官方微博的点赞转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表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新时期国家发展的需要。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中华人民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文/图 聂青隆 徐香怡 董亚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