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发布时间: 2014-10-12 | 浏览次数: 438
我院江西洪宇社会工作服务社在共青团江西省委、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单位联合开展的2014年度“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中,由于努力贴近青少年需求,采取得力措施,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被认定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在被认定的180家单位中,我校是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单位。
特此报喜
201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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