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 2014-11-12 | 浏览次数: 1118
11月11日下午,政法学院在名达楼3301会议室举行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辅导报告会。政法学院法律系教师罗金寿博士应邀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做了专题报告,报告由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学院班子成员及教师100余人参加了专题学习活动。
罗金寿博士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的内容,从“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查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等六个方面重点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第四部分。他说,《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做了全面部署,回应了人民呼声和社会关切,必将有利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
罗金寿博士的报告会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为学院教工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厘清了思路、拓宽了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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