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校中青年教师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预备人选2015年春季外语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2-05 | 浏览次数: 695
各教学单位:
接省教育厅赣教外字〔2014〕23号通知,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条件的要求,为了提高我省申请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的外语水平,省教育厅将在省外语培训中心举办2015年春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预备人选英语培训班。为了做好我校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为我校培训2016年拟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面上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及2015年我校青骨项目外语合格人选。
二、申报条件
1、2016年12月30日之前拟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且符合我校继续教育管理相关规定的教学科研岗优秀教师。
2、国家公派留学类别及年龄要求:拟申请访问学者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197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博士后研究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年龄不超过48岁(196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3、工作年限:本科毕业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三、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此次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8名。为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参与出国外语培训,若申报人员多于8名,学校也将积极推荐,学费按规定给予报销。
各单位结合以上培训人员条件可推荐1-3名候选人并排序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的为合格的外语水平条件,无需报名参加培训)。(
四、培训内容
PETS5英语考试听力、口语、阅读、写作。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请参训学员根据自己的时间和要求选择参加江西省外语培训中心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出国人员培训部合作举办的教育部公派英语高级班培训。(详见附件1)
六、培训优势
参加培训后,既可参加PETS5考试,也可参加此培训的结业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结业证书是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重要条件之一。
七、相关费用
1、学费7000元,教材资料费300元。(报到缴纳学费请先自行垫付。)
2、期末考试通过者凭结业证书和成绩单到学校人事处报销学费。
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根据本单位重点与急需发展学科专业领域人才培养的需要,推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并于12月16日前将培训人员个人申请表(附件2)及单位推荐名单回执(附件3)盖章报人事处师资科(先骕楼309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到人事处丁蕾OA邮箱。
联系人:丁蕾、康国卿 电话:0791-88120185
附件:1、培训有关事项
2、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人员个人申请表、单位推荐名单回执
关于推荐我校中青年教师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预备人选2015年春季外语培训的通知.doc
附件1:培训有关事项.pdf
附件2: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人员个人申请表.doc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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