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人事代理人员、合同制工人等医保个人帐户费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03 | 浏览次数: 332

 
各位教职工:
人事代理人员(事业编制)、合同制工人(单位补充部分)、新进人员(来校至参保前),其2014年个人帐户金额近期内将发放到有关教职工的建行存折上,请注意查收。
(注:后勤集团相关人员的医保个人帐户金额,财务处将统一发放到单位有关人员。)
校医院、校财务处、校人事处
2015年4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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