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07 | 浏览次数: 336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69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要求
1.关于重点项目。科技部限定各省推荐10个重点项目,为了优选项目,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各国家农业科技园(包括今年刚获批的3个)、江西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和南昌大学EMBA培训中心按照科技部星火计划项目支持重点,择优推荐申报重点项目1项。
2.关于引导项目。引导项目中央财政无经费支持,原则上列入2014年省级星火项目的都可以申报引导项目,项目实施经费全部自筹。
3. 申报操作流程。各申报单位须在4月30日前按照国科发资〔2015〕69号通知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域名http://program.most.gov.cn/),请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将项目汇总表(各设区市含国家农业科技园项目,加盖公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于4月3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农村处,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10个重点项目报科技部。
二、项目申报要求
1.重点项目的申报单位是企业的,必须有企业法人资质,企业运营1年以上,注册资金70万元以上。示范推广项目的成果需有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企业与下派的科技特派团联合申报的,项目优先考虑。
2.申报单位已承担国家科技项目和省级重大、重点科技项目的,概不受理申报重点项目。
3.纸质申报材料需提供的附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4年底的财务报表、示范推广项目的成果证明材料、企业与科技特派团的技术合作协议。
4.省科技厅不受理项目单位直接申报,4月30日为项目申报截止时间,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农村处:罗晓燕、曹唯民,0791-86253790。
江西省科技厅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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