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教学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10 | 浏览次数: 323
各学院、处(室、部、馆),各直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全面贯彻落实学校2014 年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和2015 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八届“教学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推动构建以“学”为中心的教学体系,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大力营造人人关心教学、热爱教学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本科教学工作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围绕“培养社会中坚骨干人才”的目标定位,突出人才培养方式方法改革,推动以“学”为中心的教学体系建设。
三、活动时间
2015 年4 月13 日—5 月15 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教学月”活动的协调与检查,保障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教学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梅国平
副组长:张艳国
成 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教
育教学评估中心专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教育教学评估
中心负责人兼任。
各学院成立学院“教学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学校各
项工作要求,制定并实施本学院教学月活动计划。
五、重点活动安排
1.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充分讨论和科学论证,确定各专业
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及其内涵要素,论证并调整2015 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制定学校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启动校内第一批22
个本科专业评估工作。
3.启动“金牌协同培养班”申报论证,推动学校与行业企业
的协同育人工作。
4.开展教师教学宣讲系列活动,树好的典型,讲好的故事,
发好的声音,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5.启动2015 年课堂教学“十佳百优”评选工作,集中开展
领导干部听课、评课活动。
6.制定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构建创新创
业教育体系及其课程体系。
7.开展通识教育课程建设,建立通识课程责任专家制度。探
索新生教育体系建设,制定新生教育体系改革方案。
8.推进学校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建设。
9.开展班级学风建设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主动学习、知
行合一”的教学理念,强化课后复习、作业检查与批改。
六、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教学月”活动的重点工作安排,结合
学院自身实际和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教学月”活动工作计划,认真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参与各项工作。
2.“教学月”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对活动进行思考总结并
形成书面报告,报告材料分别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交教务处办公室。学校将对“教学月”活动进行通报、总结与评比。对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成效显著的学院进行表彰。
江西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 年3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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