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开展2015年新“青年英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人字[2015]14号

发布时间: 2015-05-05 | 浏览次数: 348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培育资助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提升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正大学者”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14】111号)文件精神,现将新“青年英才”人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1、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符合《江西师范大学“正大学者”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14】111号)中第五章中规定的遴选条件。
2、申报程序
“青年英才”人选,采取自下而上,个人申报、学院学术委员会考核,评议、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批准的方法产生。
3、推荐名额
各学院至多可推荐符合遴选条件的3名教师,并按业绩排序推荐。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人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年英才”候选人申请推荐表》中所填写的“代表性成果”须为近三年业绩(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需报送《江西师范大学“青年英才”候选人申请推荐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一份,业绩的附件1份。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5月12日前报人事处(逾期不候)。
四、特别提醒
12013年及2014年按《江西师范大学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11131号)已入选为“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的人选可按原规定继续予以培养资助,也可申请放弃原资助计划按《江西师范大学“正大学者”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2、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教职工服务期暂行规定》(校发【201342号)文件精神,入选“青年英才”培育项目后须增加三年的服务期。
五、有关要求
“青年英才”培育工作是学校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严格程序,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积极推荐青年才俊脱颖而出。
附:
2、江西师范大学“青年英才”候选人申请推荐表
3、江西师范大学“青年英才”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丁蕾
联系电话:88120185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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