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省级和校级研究生教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06 | 浏览次数: 350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和《江西师范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省级和校级研究生教改课题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的方式
(一)省级项目
省教育厅将授权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设在南昌大学研究生院)负责结题的组织实施工作。对于结题数量较多的高校,可以实施以校为单位的集中结题方式,由研究生学会聘请3~5名专家组成结题鉴定组进校现场结题,结题时项目组所有成员原则上需到会陈述、答辩;对结题数量较少的高校,高校可把需结题的项目材料报送研究生学会,由研究生学会聘请专家统一安排评审结题,结题时项目组主要成员需到会陈述、答辩。
(二)校级项目
为了确保项目质量,结题方式一般为会议鉴定,由研究生院聘请3—5 名专家,召开项目鉴定会,项目主持人和成员需到场陈述和答辩,专家组根据项目研究情况,集体评议后签署结题意见。
二、项目结题的时间
我校在4月22日之前受理接收项目结题的材料,请各项目负责人在4月22日前按要求将结题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逾期不受理。5月份将进行以会议鉴定的方式集中结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项目结题的材料要求
项目主持人认为已按照项目申报书设定的研究计划完成了研究工作,达到了研究目标,可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申请结题,并提交如下结题材料:
(1)项目组申请结题的报告;
(2)项目申报书;
(3)中期报告(格式见附件);
(4)研究报告(内容与结构见附件,字数应在5000字以上);
(5)成果附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教改方案等);
以上材料按如上顺序装订成册,要有封面和目录,一式五份
(6)《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表》(省级)或《江西师范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表》(校级)(一式五份,《结题鉴定表》单独装订)。
所有结题材料统一使用A4规格的纸张,双面打印,成果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四、其他要求
对要求变更项目主持人或项目参与人的,根据有关要求将严格控制,新进项目组成员一般要有半年以上参与项目研究的时间。项目组成员确实需要变更的,须至少在结题前半年填写《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省级)或《江西师范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校级),报学校或省学位办审批。
附件1:校级研究生教改课题结题材料
附件2:省级研究生教改课题结题材料
校级研究生教改课题结题材料.rar
省级研究生教改课题结题材料.rar


二○一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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