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杨武法官为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授课
发布时间: 2016-04-13 | 浏览次数: 432
为落实赣教高字[2015]68号《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江西省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4月12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杨武法官,在惟义楼4506教室,为政法学院2014级法学本科生授课。
结合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全省范围内两个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工作的试点单位其中之一的背景,杨法官的讲座主要围绕非法证据排除的内容展开。他首先将我们引入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法律规定,讲述应该如何理解这些法律条文;然后结合若干自己亲身经办的案件,生动地为学生讲解在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应该如何认定,又该如何排除。他按照侦查、起诉、审判、一审、二审的顺序,对这些过程中涉及到的非法证据排除问题逐一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通过杨法官深入浅出的讲解,同学们纷纷表示,既获得了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宝贵知识,又增加了对法官这个职业的了解,受益匪浅。
(文/刘纯燕、图/李崇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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