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6]19号
发布时间: 2016-05-09 | 浏览次数: 317
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从本单位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中推荐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请各单位于5月16日前,将《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推荐人选彩色照片电子版(标准照和工作照)和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等三项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刘涛OA邮箱,逾期不候。如确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联系人:刘涛联系电话:88120185
附件一: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附件三: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人事处
2016年5月9日 附件1: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doc
附件2: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
附件3: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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