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 2016-09-30 | 浏览次数: 132

 

      9月26日,政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名达楼2307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会由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刘延林主持。
      刘延林首先以充分认识学习“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开场。他指出,“问责条例”制定及时且针对性强,对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使党员保持先进性意义重大。接着,刘延林逐条宣读“问责条例”的相关内容,并结合实际对“问责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
      集中学习完毕,与会领导、老师纷纷发表学习心得。熊时升副院长强调,“问责条例”符合党情、国情、省情,全院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在校党委和纪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并自觉接受“问责条例”的监督,切实推动学院工作迈上新台阶。颜三忠老师则就“问责条例”突出主体责任、突出但当精神、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凝心聚力四个方面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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