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2016年下半年确定发展对象个人答辩会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 2016-10-26 | 浏览次数: 178

政法学院2016年下半年确定发展对象个人答辩会圆满结束政法学院2016年下半年确定发展对象个人答辩会圆满结束 

      10月25日下午4:30分,政法学院2016年下半年发展对象个人答辩会在名达楼2307举行。学院党委副书记刘延林、党委秘书彭江、团委负责人张云以及辅导员鲍峥璐、蔡萌担任答辩评委,14法学正大学子班罗志亮等九名同学参加答辩。
      据悉,九名发展对象预备人选来自14、15两个年级,政法学院党委拟通过业绩赋分、个人答辩和民主测评三个环节从两个年级中择优各选两名同学作为2016年下半年发展对象人选。当天下午的个人答辩由个人陈述和回答问题两部分构成,限时八分钟。
      答辩开始,刘延林副书记首先对参与答辩的同学表示欢迎,并重申答辩规则。接着,九位同学分别进行个人答辩,五位评委根据答辩者的表现依次进行现场评分。答辩结束后,刘延林副书记就答辩者的表现进行总结并提出两点建议:一是答辩者应注重礼貌仪表;二是答辩者回答问题应注意逻辑性,要做到言之有序、言之有理、言之有物、言之有特色。
      “通过亲历本次确定发展对象的全过程,我更加明确了党员发展工作的严肃性,更加明晰了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即使不能如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这次发展对象确定过程也让我收获颇丰。”本次答辩参与者14级法学班岳姣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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