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7] ?号

发布时间: 2017-03-02 | 浏览次数: 425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为确保选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数
2017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继续联合资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10名(120人月)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
二、选派专业
专业不限,理工类、经管类优先。
三、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建议6个月或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3-24个月(建议12个月或24个月)。
四、留学单位
教育、科技发达或学科专业水平突出的国家和地区的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
五、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按规定申请报销不超过1000英镑的Bench Fee。
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学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五、申请条件
1、申请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http://www.csc.edu.cn/article/756)和学校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相关条件。
2、申请人须为学校在编在岗、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两年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3、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应为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为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4、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5、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见附件1)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已申报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者,优先推荐。
7、为保证更多教学科研人员获得出国学习提高的机会,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和近两年内(2015年9月以来)曾出国留学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资助;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及其他政府公费资助项目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六、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
310日前,请有意申报者对照条件,按填写《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与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外语水平证明、外方合作者简历(由其本人签字)等预申报材料的复印件一同提交至学院。
2、学院推荐
317日前,学院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实际需要,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排序推荐(每个学院最多推荐2名),并将各学院《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汇总表》及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
3、学校遴选
41日前,学校根据文件精神,对申报者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后确定申报人员名单。
4、网上申报
47日前,通过学校遴选的申报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3)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八、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4月7日下班前将申请者的申请表和其他书面材料一式一份交到人事处师资科(先驌楼311办公室)。
申请材料顺序: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依托项目在研证明、科研成果清单
7、外方合作者简历
8、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九、特别提醒
1、2017年青骨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各单位不要安排不能在有效期内出国学习的人员申请地方合作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2017年青年骨干与地方合作项目的申请同步进行,两者不可兼报,请申报人员根据自己的工作、生活安排好申报的项目。
3、1月份申报的国家面上项目录取结果将在3月底发布,请相关老师及时关注信息。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刘 涛            联系电话:88120185
 
附件1: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关于开展我校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pdf
 事 处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扫一扫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