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青年英才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7]11号

发布时间: 2017-03-02 | 浏览次数: 39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培育资助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提升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十三五”时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江西师范大学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现将今年“青年英才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方法
1、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为副教授以下职称,35周岁以内(1982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业绩符合《江西师范大学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规定的遴选条件。
2、申报方法
“青年英才培养资助计划”人选,采取自下而上,个人申报、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批准的方法产生。
“青年英才培养资助计划”人选实行限额申报,每个教学科研单位最多可推荐人选3名并排序。学科特区所在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所在单位可多推1-2名。
非教学科研单位的教学科研人员按其所从事专业在相应学院申报,也可经本单位同意后直接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人在《申报表》中填写近三年业绩(2014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需报送申请表(A3打印)、业绩材料附件各1份。业绩材料附件单独装订,需要制作目录,标注页码。
3、请各单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310日(周五)前报人事处,申请表电子稿发何久钿OA邮箱。
四、有关要求
1、“青年英才培养资助计划”是学校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严格程序,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积极推荐青年才俊脱颖而出。
2、已享受过或正享受青年英才项目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并资助。
3、入选者需增加 3 年服务期。
附:
2、江西师范大学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申请表附件2:江西师范大学2017年青年英才申请表.doc
3、2017年青年英才培育资助计划汇总表附件3:2017年青年英才申报对象汇总表.xls
 
联系人:何久钿 江雪英
联系电话:88120183
 
 事 处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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