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我校教职工校外兼职申报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28 | 浏览次数: 474
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校内管理,维护学校正常办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教职工从事校外兼职或有偿活动的若干规定(暂行)》(校发〔2004〕143号)精神,现将我校教职工校外兼职申报流程通知如下。江西师范大学教职工兼职审批表.doc
1、申请人下载、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教职工兼职审批表》(附件1);
2、申请人在OA“公文处理”中发起“关于**学院**老师校外兼职的请示”,并在附件中上传《江西师范大学教职工兼职审批表》和拟兼职单位的社会团体相关情况介绍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后,提交至单位领导审批;
3、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核(处级以上干部还需报组织部审核);
4、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人事处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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