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开展第九届“教学月”活动计划

发布时间: 2017-11-09 | 浏览次数: 498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九届“教学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教学月”活动,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创新教学方法,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岗位职责,大力营造人人关心教学、人人热爱教学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本科教学工作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聚焦课前。突出强调教师备课,学生预习。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本次“教学月”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教学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沈桥林 熊时升
副组长:颜三忠 刘延林
成 员:各系主任、各年级辅导员、教学干事
四、活动安排
第一周:116日—1110
1、组织全院教师学习学校关于开展第九届“教学月”活动的文件。
2、组织专家在全院开展“如何备好一堂课”的专题讲座
3、组织全院学生开展强化课堂考勤的评比活动。
4、按专业,组织学生召开5场“我对老师课堂教学的建议”座谈会。
第二周:1113日—17
1、组织全院各系教师开展听课、评课活动。
2、开展院领导走进课堂活动。
3、以系为单位开展教研活动和备课活动。
4、在全院学生中开展课前预习活动。
第三周:1120日—24
1、以系为单位开展“聚焦课前,翻转课堂”教学改革专题研讨活动。
2、召开青年教师教学工作座谈会。
3、以系为单位开展教师教案检查和点评活动。
4、对青年老师开展专场示范教学,搞好传帮带活动。
第四周:1127日—121
1、每位老师都应进行“教学月”活动总结,写出有具体教改内容的“教学月”活动心得。
2、对本科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举办2017-2018学年课程教学“十佳百优”学院初赛
第五周:122日—126
1、评选先进教研室
2、对全院教学月活动进行小结、汇报,表彰。
四、活动要求
全院师生都要按要求参加“教学月”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教学活动。全院教师都要主动参与到“教学月”活动中来,活动结束后都应有新的教改措施,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政法学院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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