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校中青年教师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预备人选2018年春季外语培训的通知校人字【2017】50号

发布时间: 2017-12-27 | 浏览次数: 555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条件的要求,为了提高我省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外语水平,受教育厅委托,省外语培训中心将继续举办2018年春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预备人选英语培训班。现将我校推荐参加春季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为我校培训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面上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青骨项目等其他公派项目的外语合格人选。
 
二、申报条件
 
1.参加培训人员应为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并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且符合《江西师范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中的申报条件。
 
2.申请访问学者人员年龄不超过47岁(1970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年龄不超过50岁(1967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3.本科毕业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外语专业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已达到合格的外语水平条件,不需参加培训。
 
三、相关费用
 
1.学费8000元,教材资料费350元,考试费70元,合计8370元。(报到缴纳学费请先自行垫付)
 
2.考试通过者凭结业证书和成绩单到学校人事处报销学费。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从2016年开始,凡录取了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地方合作项目暂除外)的教师均须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不再保留至第二年。
 
2.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上述要求,我校“青骨项目”选拔申报时间已从去年开始由9月份申报改在了4月份(每年原则上组织一次),申报此项目的教师须在申报前取得外方正式邀请函和外语合格证。
 
3.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面上项目及其他项目(除地方合作项目外)均须在正式派出前取得外语合格证书。
 
4.2018年春季外语培训的有关事项请详见附件1。
 
5.外语合格证有2年的有效期,请老师们统筹安排,近2年无出国研修安排的请勿报名。
 
2018年春季外语培训班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重点与急需发展学科专业领域人才培养的需要择优推荐人选,学校审批后报送省外语培训中心。由学校批准推荐的人员须经江西省外培中心组织的入学测试后择优录取。请各学院于2017年12月29日前将培训人员个人申请表和学员信息表电子版发至人事处刘涛OA邮箱,同时将个人申请表盖章件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先骕楼311室)。
 
 
 
联系人: 刘 涛    丁 蕾                  电话:88120185
 
 
 
 
2. 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人员个人申请表
 
3. 2018年春季外语培训学员信息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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