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党委举行确定党的发展对象个人答辩会

发布时间: 2018-04-04 | 浏览次数: 140

政法学院党委举行确定党的发展对象个人答辩会政法学院党委举行确定党的发展对象个人答辩会 

      为了提升学生党建质量,根据政法学院党委《党员发展实施细则》的要求,4月3日下午,政法学院党委开展了2018年上半年确定发展对象答辩工作。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张云等担任答辩组评委,本科、研究生共计25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答辩。
      本次答辩由个人汇报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组成,答辩结果以百分制计,其中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取消发展对象资格。经答辩组评审,25名拟发展对象全部顺利通过答辩。
      答辩结束后,学院党委副书记刘延林作了讲话。他强调,发展对象答辩工作是政法学院的党委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的关键举措,组织发展对象答辩,目的让大家汇报进步,查找不足,让大家更加符合党员的标准。他要求,25名拟发展对象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他希望大家学习革命先烈的高尚品质,传承红色基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学习、勇于奉献的精神动力。
      本次答辩为入党积极分子展示个人成长提供了平台,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重要环节,是确保党员发展质量的关键举措,受到了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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