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署共建“卓越法律人才”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 2018-04-26 | 浏览次数: 376
为贯彻实施《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加强我院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密切合作,并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2016年12月30日我院熊时升副院长、法律系颜三忠主任代表我院与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署《共建“卓越法律人才”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
在此次签约仪式中,我院领导与盈科律所负责人李永清、鞠晓钟等律师就如何相互发挥资源互补、推动“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新模式的落地,尤其是建立实践基地、建立教学实践平台、聘请优秀盈科律师担任我院客座教授、在我院设立“盈科讲堂”和援助我院优秀贫困生等相关议题交换了看法,提出了有益于双方深入合作的建议,并达成到许多共识。最后双方表示将根据本次达成的共识尽快建立实施机制,使之转为实效。与盈科律所等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有助于促进我院法学专业的更加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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