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校中青年教师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预备人选2018年秋季外语培训的通知校人字【2018】22号

发布时间: 2018-06-06 | 浏览次数: 1042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条件的要求,为了提高我省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外语水平,受教育厅委托,省外语培训中心将继续举办2016年秋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选英语培训班。现将我校推荐参加秋季培训班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为我校培训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面上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青骨项目等其他公派项目的外语合格人选。

二、申报条件

1.参加培训人员应为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并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且符合《江西师范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中的申报条件。

2.申请访问学者人员年龄不超过47岁(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年龄不超过50岁(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本科毕业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外语专业人员,已达到合格的外语水平条件,不需参加培训。

三、相关费用

培训经费(学费8000元,教材资料费300元,考试费70元)由老师们在报名时缴纳,待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结业考试后,凭合格证到人事处报销。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凡录取了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地方合作项目暂除外)的教师均须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不再保留至第二年。

2、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项目均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函和外语合格证书。

3.关于秋季外语培训的时间及地点安排请详见附件1。

2018年秋季外语培训班采取不分配名额的方式,各单位择优推荐人选,学校将严格按照学科比例推荐。请各学院根据本单位重点与急需发展学科专业领域人才培养的需要,推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并于2018年6月19日前将附件2和附件3中的表(申请表及信息表)的纸质版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请发人事处丁蕾OA邮箱。

 

联系人:丁 蕾 电话:88120185

 

附件:1.2018年秋季外语培训通知(省里)及外语培训有关事项附件1:关于推荐中青年教师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申请预备人选2018年秋季外语培训的通知.pdf

2.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人员个人申请表附件2: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人员个人申请表.doc

3.学员信息表附件3:2018年秋季国家公派英语高级班学员信息表.xlsx

 

 

人事处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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