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西师范大学“高端人才培育计划”资助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8]23号
发布时间: 2018-06-07 | 浏览次数: 698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培育高端人才力度,根据《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高端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发〔2017〕8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高端人才培育计划资助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1、个人及团队申报。申请人及团队对照条件自愿申报。
2、学院推荐。各学院(单位)根据选拔条件,组织专家组进行选拔,并将候选人上报学校。
3、专家函评。学校将申报材料按照学科分类,送国内外知名专家函评。
4、确定人选。学校根据函评结果,确定最终人选,并予以公示。
二、工作要求
1.严把人选质量。本次申报不限定名额。学院(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遴选拔尖人才,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2.严格推荐程序。申报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学院(单位)应组织相关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议遴选。候选人申报材料要在学院(单位)公示一周,对公示期间反映的异议,要认真组织调查,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各有关单位于2018年6月15日(周五)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申报表及附件PDF文件电子版材料请提前发送至江雪英OA邮箱。
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1、学院(单位)推荐报告1份。需说明遴选程序、公示结果。有异议的人选,需同时报送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
2、《江西师范大学高端人才培育计划申报表》双面打印纸质件各3份,加盖学院(单位)公章,电子版1份。学院(单位)意见须录入电子版。
3、候选人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复印3份并装订成册,PDF版电子稿1份。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候选人任职资格证书;
(3)候选人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用情况,应提供源证明;
(4)推荐表中列举内容的证明复印件。按照表中所填顺序排列。代表性论文(3-5篇)须提供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及全文的复印件;其他论文及著作、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报告等提供封面、目录和内容首页的复印件。
以上附件材料请在目录上逐页加盖学院(单位)公章,并在附件侧边加盖骑缝章。
联系人:江雪英 联系电话:88120183
附件1:校发8号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高端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附件1:校发8号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高端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江西师范大学高端人才培育计划申报表附件2:江西师范大学高端人才培育计划申报表.doc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