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首席教授和特岗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8〕29号

发布时间: 2018-07-03 | 浏览次数: 914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首席教授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修订)(校发〔2018〕86号,见附件1)和《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岗位聘任办法>的通知》(校发〔2018〕83 号,见附件2),学校启动2018年首席教授、特岗教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首席教授: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需要,可在省一流学科、博士点学科、学校重点发展学科设置首席教授岗位。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只设1 个首席教授岗位。

2、特岗教授:依据入选者人才荣誉称号、学科(团队、专业、课程)建设责任和科研业绩,设置特岗教授Ⅰ岗、Ⅱ岗、Ⅲ岗、Ⅳ岗四级岗位。

二、申报条件

1、首席教授:申报者须符合附件1文件规定的聘任条件。

2、特岗教授:申报者需符合附件2文件规定的岗位条件。上一聘期受聘了特岗教授者,如申请续聘同一岗位,则还需符合续聘业绩条件。

三、岗位待遇及聘期管理、考核

首席教授、特岗教授待遇及管理、考核分别按照附件1、附件2文件规定执行。

四、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2018年7月5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非教学科研单位的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双肩挑”岗位人员,根据其所属专业学科,向相关学院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相关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江西师范大学首席教授聘任推荐表》(附件3)或《江西师范大学特岗教授候选人申请推荐表》(附件4)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2)《申报2018年特岗教授业绩汇总表》(附件5)纸质一份及电子版;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荣誉称号、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装订成册)。

首席教授业绩材料的计算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特岗教授业绩材料的计算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单位推荐。

(1)学院对申请人递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学术委员会按照规定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在推荐表相关栏目签署意见。

(3)学院党政联席会按照规定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在推荐表相关栏目签署意见。

(4)2018年7 月9日前,学院将拟推荐表(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业绩汇总表》(纸质一份及电子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统一送至人事处309室。

3、资格审查。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等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公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4、评审公示。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专家组评审会议,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并对评审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5、审定发文。根据校学术委员会专家组评议结果和公示情况,学校会议决定聘任人选并发文聘任。

五、相关说明

1、首席教授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2、特岗教授与首席教授只能申报一类项目,即申请特岗教授者,不能申报首席教授;申报首席教授者不能申报特岗教授。

3、已受聘首席教授者,只能在聘期结束后申请续聘。

六、联系方式

1、首席教授联系人:何久钿联系电话:88120183

2、特岗教授联系人:杨磊联系电话:88120184

 

附件:

1、《江西师范大学首席教授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8〕86号)关于开展2018年首席教授和特岗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rar

2、《江西师范大学特岗教授岗位聘任办法》的通知(校发〔2018〕83号)

3、《江西师范大学首席教授聘任推荐表》

4、《江西师范大学特岗教授候选人申请推荐表》

5、《申报2018年特岗教授业绩汇总表》

 

人 事 处

201873

扫一扫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