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25 | 浏览次数: 575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和采购行为,促进我校设备购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采购效率,学校启动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所有的政府采购预算项目通过招标采购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不允许通过OA申报,凡是未及时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的将无法实施政府采购。所需的实验室建设项目须以项目形式进行申报。

二、为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要求各单位本着教学科研的实际需求,充分做好预算论证,保证项目的科学性和数据的准确性,不得虚报、多报,不得报无经费来源项目。预算项目一经学校审核并确定,单位须按照预算项目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三、各单位如购置单价(或成套)≥40万元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使用申请单位填写“江西师范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书”,经使用申请单位组织专家对其仪器设备添置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立项论证,填写可行性论证书。不提交论证书的项目将不予立项。

四、根据省财政厅核定我校2019年收入支出数,学校根据往年各单位采购实际发生金额,经学校研究同意2019年我校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按1.5亿元进行切块划分,同时要求每块经费及采购预算由相应的经费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经费切块划分具体如下:

经费名称

经费总金额(万元)

经费主管部门

备注

科研经费及科研平台经费

≤3000

科技处和社科处

标注文理科

一流学科及学科建设经费

≤2000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维修项目经费

≤2500

后勤保障处(后勤公司)

 

本科教学实验设备经费

≤3000

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行政办公设备经费

≤500

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图书购置经费

≤1500

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其他专项经费

≤2500

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五、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重复性工作,要求各部门申报采购预算项目时严格对照《2019年政府采购明细目录表》认真填写,申报时应对照品目名称填写最低一级子目录编码,填报错误将无法立项采购。经费来源按上表经费名称进行选择填报。

六、由于2019年政府采购项目须提前制定并于10月底报送省财政厅。时间紧任务重,为此,各单位采购预算项目开始上报时间为9月26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资产处统计后通过OA转给相对应的经费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各经费主管部门于10月10日把初审结果上报给资产管理处,由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审定后报学校批准,最后上报财政厅。

七、为规范填写2019年政府采购申报表,定于9月26日下午2:30在维义楼5306召开简短会议,请各单位负责申报政府采购工作的经办人前来开会

如有问题请联系资产管理处龚老师,联系电话:88120210;财务处洪老师,联系电话:88122791。

财务处资产管理处

二O一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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