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刘晓云庭长莅临政法学院讲学

发布时间: 2018-11-09 | 浏览次数: 673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刘晓云庭长莅临政法学院讲学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刘晓云庭长莅临政法学院讲学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刘晓云庭长莅临政法学院讲学

    11月6日晚19时,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刘晓云庭长应邀莅临政法学院,于名达楼3301学术报告厅举行一场题为“新时代刑事审判的要求”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政法学院颜三忠教授主持,法学本科生、研究生等共100余人聆听了本次学术讲座。

    刘晓云庭长从十个方面围绕该主题展开精彩的讲解。讲座伊始,刘庭长大致讲述法院的基本构造以及法院的性质、作用和地位,让大家渐渐步入主题思想,跟随刘庭长走进现代刑事审判思维世界。随后,他着重点出关于法院审判工作应该坚持的基本原则,主要为坚持法律原则、依法办案原则和清正廉明原则即自尊自爱自重。讲到法院工作有依法、独立、中立、理性、相对被动和中局性的六个基本特点时,详细为同学们阐述了“理性”问题,刘庭长提到特别是刑事案件中,因为涉及人身自由和生命权等问题,更应当把案件吃透,按法律规定从各个方面慎重定罪,不能草菅人命。而最重要的刑事审判基本要求也是他在执业经验中得到的深刻体会——坚持整体国家安全观。他主张在做到基本要求的同时首先应当坚持一系列的审判理念,如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理念,坚持审慎谦抑善良善意的用刑理念,认罪认罚、从宽从简、故意认罪悔罪理念及法律人的专业正义观和人民群众朴素正义观相融合实现四个效果(法律政治经济社会)有机统一的理念等。

    最后,刘庭长与在场同学进行互动交流,详细解答同学提出的问题。本次讲座刘庭长运用全局意识和同学们谈及关于新时代刑事审判的方方面面,这无疑对师生理解学习法律有所帮助启迪。

扫一扫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