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2020届选调生推荐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9-11-06 | 浏览次数: 1584
为认真做好江西省面向江西师范大学选调2020届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根据省内高校选调生招录工作部署会精神和学校党委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0届选调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熊时升
副组长:沈桥林刘延林
成员:张云罗永梅岳姣涂志明余冲黄仁森徐 刚黄徐强 陈航
选调生推荐工作具体经办人员:陈航。
二、推荐细则
(一)推荐人选对象
根据省委组织部选调公告和学校工作方案要求,面向我院2020届全日制大学本科、硕士应届毕业生开展推荐工作,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专业不限,重点选调法律类专业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二)推荐人选条件
选调对象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对党忠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2.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其中,本科生专业成绩前三学年平均或每学年在班级排名前20%。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经历须满1年以上且获优秀学生干部类荣誉称号)、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
4.全日制应届本科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位。本科生须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硕士研究生须本科毕业于已获得博士点授权单位的院校且当年入校时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其中,本科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时间截至2020年7月31日,硕士研究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
5.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9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三)推荐人选计划数
学校初定我院选调生人选推荐数4名,其中普通推荐3名、重点选调专业推荐1名。结合我院实际,拟选拔推荐本科生3名、硕士研究生1名,具体视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而定。
(四)推荐排序赋分规则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单独排序,按照以下赋分规则计分,分值高者,排序在前;分值相同情况下,根据党员优先、主要学生干部优先、学业成绩排名高优先、获奖级别高优先等依次排序。
1.本科生赋分规则
(1)前三学年每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20%,计0.3分;前三学年平均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20%,计0.2分。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计0.2分。
(3)获国家级、省级、校级等学生干部类荣誉称号的,分别计0.6分、0.4分、0.2分。
(4)获国家级、省级、校级一等奖等竞赛性、综合评比性奖励的,分别计0.6、0.4分、0.2分,同一竞赛性奖励以最高分计入,不累计计分。
(5)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计0.3分。
2.硕士研究生赋分规则
(1)两年制研究生第一学年、三年制研究生第一、二学年考试成绩平均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计0.6分;考试成绩平均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计0.4分;考试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计0.2分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计0.2分。
(3)获国家级、省级、校级等学生干部类荣誉称号的,分别计0.6分、0.4分、0.2分。
(4)获国家级、省级、校级一等奖等竞赛性、综合评比性奖励的,分别计0.6、0.4分、0.2分,同一竞赛性奖励以最高分计入,不累计计分。
(5)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计0.3分。
三、推荐程序
(一)组织动员(2019年11月1日-11月6日)
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推荐方案,并在学院公示栏、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班级联络群等线上线下醒目位置发布选调公告和学院推荐方案,设置意见箱和公布专门联系电话收集师生意见。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组织毕业生召开班会将选调政策和精神传递到每一个毕业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下载填写《江西省2020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交至学院党委推荐工作经办人,完成报名程序。
(二)审核评选阶段(2019年11月7日-11月8日)
院党委根据选调政策和考生在校表现,突出政治素质把关,对报名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初审,公示通过初审名单。召开院党委会,根据赋分规则计分排序,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推荐人选及其在校表现。审核评选结束后,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送有关材料。
(三)配合学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工作(2019年11月9日-11月10日)
按照学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通知学院最终推荐人选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面试。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标准,把握条件。一要突出政治标准,“政治标准不达标的一律不要”,推荐的人选要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养高尚,有崇高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二要突出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出来的学生代表学院甚至学校最高水平;三是突出结构比例,把握好学历、专业、性别等三个比例。
(二)组织把关,程序到位。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层层差额推优,多方了解推荐的人选情况,按照推荐方案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三)严肃纪律,公开透明。坚持公道正派,坚持底线思维,始终做到公开透明,确保推荐的人“过得硬”,而不是“过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