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特岗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 校人字〔2014〕65号

发布时间: 2014-12-17 | 浏览次数: 498

 

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正大学者”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发〔2014〕11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见附件1)精神,学校将通过3到5年左右时间选拔100名左右的“特岗教授”,现就2014年学校“特岗教授”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依据入选者人才荣誉称号、学科(团队、专业、课程)建设责任和科研业绩,设置“特岗教授”Ⅰ岗、Ⅱ岗、Ⅲ岗、Ⅳ岗四级岗位。
二、申报条件
符合《实施办法》所列“特岗教授”岗位条件。
三、岗位待遇及聘期管理、考核
按《实施办法》所列“特岗教授”待遇及管理、考核规定执行。
四、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2014年12月17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江西师范大学“特岗教授”候选人申请推荐表》(以下简称《申请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荣誉称号、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业绩材料的计算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非教学科研单位的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双肩挑”岗位人员,根据其所属专业学科,向相关学院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
1)学院对申请人递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学术委员会按照规定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在《申请推荐表》相关栏目签署意见。
3)学院党政联席会按照规定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在《申请推荐表》相关栏目签署意见。
4)2014年12月23日前,学院将拟推荐人员《申请推荐表》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统一送至人事处309室。
3、资格审查。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等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学校公示。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5、学校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专家组评审会议,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并对评审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6、会议确定。根据校学术委员会专家组评议结果和公示情况,学校会议决定“特岗教授”聘任人选并发文聘任。
申报工作联系人:杨 磊 联系电话:88120184
附件:1、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正大学者”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发〔2014〕111号)2、《江西师范大学“特岗教授”候选人申请推荐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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